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第五批安置房被安置人选房顺序公示

根据光明区有关安置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批次排序选房以签约时间为节点,全区统一按五个时间段依次组织被安置人进行抽签选房。
(一)第一时间段:2019年11月1日(含当天)-2019年12月31日(含当天)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二)第二时间段:2020年1月1日(含当天)-2020年3月31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三)第三时间段:2020年4月1日(含当天)-2020年6月30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四)第四时间段:2020年7月1日(含当天)-2020年8月31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五)第五时间段:2019年11月1日(含当天)-2020年8月31(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约定无“拆一补一”建筑面积(仅享受购买指标或者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以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享受子女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
根据《协议书》签订时间,公明街道参与本批次安置房分配的被安置人在第一、三时间段参与选房。本次安置房分配对象涉及思源路(北环大道-曙光路)市政工程和小微、暗涵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共2个土地整备项目的相关被搬迁人。具体开放选房时间待区工作安排。
本批次被安置人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公明街道办事处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房管大楼613室
咨询电话:(0755)27102227
咨询时间: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别提示:分房工作人员将于选房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选房时间。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第五批安置房被安置人选房顺序公示表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