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海洋渔业发展中心海陆共管护航休渔秩序稳定
伏季休渔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渔民利益、增加渔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伏休期间,寿光市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坚持海陆联动、港船联管,严格落实“最严伏休政策”,护航辖区休渔秩序稳定。
海上,严守关口+巡航执法。一是充分发挥地理优势,严守渔船出入关口。寿光市辖区各渔港全部依小清河而建,寿光市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依托中国渔政37307执法船,昼夜24小时严守小清河入海口,扼住渔船进出必经通道,坚决将渔船防控在寿光市各渔港内。二是开展海上巡航执法,严防渔船违规生产。中国渔政37307执法船充分发挥执法船艇机动性,不定期开展辖区海域巡航检查,逐船登船检查出入港养殖渔船、坞修渔船情况,严查渔船携带捕捞网具、违规渔获物等违规生产行为。
陆上,驻港巡查+渔船监管。一是加强驻港监管,督促渔港经营人落实渔港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港区停港渔船船位核查,动态掌握休渔渔船停港情况,确保休渔渔船全部在港休渔;开展港口码头岸线“日间+夜间”巡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向休渔渔船供油、供冰和销售违规渔获物等行为予以严督细查,及时消除违规苗头。二是做好渔船渔港监控,渔船监控值班领导小组从严落实“7+24”渔船动态监控,利用“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和渔港监控系统对辖区内渔船进行监控管理,“技防”助力伏休渔船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