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护薪专项行动
日前,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我市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为重点,从4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薪”专项行动,着力在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欠薪违法行为信用惩戒等方面持续发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护薪”暖民心。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行业、新就业形态等用工单位,就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排查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一金七制度”(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施工全过程结算、实名制、分账管理、分包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落实情况,以及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如“三包一挂”(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等。
行动将成立根治欠薪治理专班、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努力实现“一金七制度”全覆盖、不发生新的欠薪和不发生“三个严禁”(即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严禁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严禁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目标。对恶意欠薪实行“零容忍”,对“三包一靠”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等,将运用行政、司法和信用手段,顶格严惩重处,实行联合惩戒,让违规企业“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将适时组织市级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验,对工作流于形式、职责履行不力的县区、单位、个人予以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姑息。
截至目前,我市主动处理欠薪线索718条(其中,全国根治欠薪平台691条,广西根治欠薪平台27条),处理欠薪预警99条,依法立案处理欠薪案件5起,结案率为100%;通过非立案协调的方式处理欠薪案件56起,为29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待遇275.65万元。全市未出现“三个严禁”情形,“一金七制度”实现全覆盖,为广大务工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