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有关问题通知》(桂林漠发〔2019〕1 号)、《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快兑现202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市林园生〔2021〕5号)文件要求,现对灌阳县2002-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2021年度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 11月9日;公示期限: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或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或以书面形式并注清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直接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工作总站(原林业局六楼),账户有误可持村委证明到本乡(镇)林业工作站更正。
联系电话:0773-4216503
电子邮箱:gylyylg@163.com
2021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公示材料花名册.xlsx
灌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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