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印发浦北县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股室:
经研究,现将《浦北县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22年5月12日
浦北县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宜业宜居美丽幸福新浦北,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心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
(一)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中心垃圾分类工作,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及数据分析和上报。
(二)中心组建垃圾分类宣传监督员队伍。由办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中心垃圾分类宣传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宣传和监督,按时统计上报垃圾数量。
二、宣传引导,督促到位
(一)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互联网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画、手册等为载体,将垃圾分类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宣传到每名干部职工,做到每人都明白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正确投放各种垃圾,合理处置有毒有害类垃圾。
(二)规范实施督促到位。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垃圾分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股室的检查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措施,狠抓落实
(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分设不同标识的垃圾桶,分级为可回收、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要切实做好标识、合理摆放,引导和督促正确分类投放各种垃圾。涉及保密、安全、机要、财务等文件资料交由单位保密人员统一处置。
(二)规范设定垃圾分类临时存放点,结合垃圾分类,科学布点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增设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标牌等设施。选择合理位置增设1—2个废旧电池及电子电器垃圾回收点,联系相关回收公司做好回收处置。
(三)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积极协调辖区内环卫、城管部门沟通衔接,对接区域内统一垃圾的清运公司,按清运规范实施。电器电子、办公用品垃圾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上报、消账,然后交由相关部门指定的公司进行统一回收处置。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存放,交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根据中心实际和工作部署,按实施方案分阶段、步骤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