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管理,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