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地震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19〕91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岗位设置
文字综合公益岗(残疾人)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户籍地为定西市城镇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新闻类等相关相近专业优先聘用;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4.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服从分配和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23年2月24日发布关于定西市地震局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近期一吋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早8:30—12:00,下午2:30—6:00) 在定西市行政中心3楼0363室(市地震局办公室)报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市地震局同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照顾弱势的原则,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和特困家庭的失业人员。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招聘计划时,采取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人员确定后将在定西地震(微信公众号)、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
5.审批及聘用。市地震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安置上岗。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市地震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清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 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 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五、管理及待遇
按《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地震局组织实施。
七、咨询电话
0932-8285193
联系人:张永来 186****2557
定西市地震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