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关于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光塔街光塔街诗书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诗书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越秀区民政局社工科,地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三楼),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1.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
2.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
3.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诗书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日
***1: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2: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3:2022-2023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诗书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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