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布我市1地7个单位入选
日前,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布了2022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我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霸州市信安镇光明街、广阳区新开路街道运通家园社区、河北康达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固安县柳泉镇燕南书院、廊坊市第十一中学、香河县城内第一小学和香河县五百户镇香椿营回民小学等7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典型示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3地(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4地(单位)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全市各族群众紧跟时代步伐,在实现共同富裕、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同舟共济、携手并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迸发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团结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