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前公示(玛恩医疗美容诊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拟同意玛恩医疗美容诊所变更地址,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玛恩医疗美容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杨军
四、医疗机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荷叶街130号
五、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六、变更申请项目: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七、医疗机构变更注册后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马蹄街55-2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与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书面(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818-2121651
特此公示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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