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昌明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大新县昌明乡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昌明乡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大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昌明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一是乡领导班子“带头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家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并结合自己岗位实际谈思想认识、谈落实举措,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年内组织4次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跟着学”。利用干部例会、固定党日+、读书班等机会,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在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积极宣传学习《民法典》、《公务员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章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2022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会4次、发放法律读本2批次。三是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分别开展深入学习。组织乡班子领导到所挂点村(社区)准确、全面、生动地宣讲《***谈治国理政》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6场,受教育人次约400人,真正用***法治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不断深化完善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内容,加强政府微博、公众号的规范管理,定期更新政府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2年度,我乡主动公开工作动态92条,财政信息13条,行政行为2条。二是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崇左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主动征求有关人员和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决策科学。同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立案归档、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三是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跟机构改革步伐,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3名人员和乡村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建设管理中心)7名人员。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督促和引导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为人民服务,2022年全乡已有9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办案流程,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执法公示,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重大案件必经法制审核、风险评估及案审会研判。2022年所办结的2起行政执法案件全部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并通过了案件评审。
(三)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一是结合12340全国统计系统社情民意调查,通过设立意见征求箱,在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做好12345热线工作,认真办理答复各类议案、提案,畅通渠道收集和处理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办结答复12345热线信息9条,完成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2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继续坚持“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2年全乡共有8名警务助理、2名法律顾问、72名法律明白人,结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队伍,在成立乡、村级一站式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的基础上,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在预防矛盾发生、法律知识宣传、化解信访案件、舆情处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全乡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5件,未发生非法和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力推进了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工作。三是推广“积分制”,有效推动乡村治理。建立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爱心超市,将积分制管理理念引入村级综合治理,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以可见可得的积分形式对辖区群众的村风文明、激发内生动力、遵纪守法等行为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2022年,全乡8个村(社区)都推行了积分制,实现“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信心、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普法阵地建设,抓好法治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阵地,着力营造依法治乡的浓厚氛围。一是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活动,坚持学法用法联系制度,打造普法亮点品牌。以东风村法治文化广场为基础,以东风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榜样,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全乡各村(社区)按照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着力提高改善民生、开展民族特色文体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和化解矛盾的模式,在全乡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的新篇章,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全乡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昌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昌明乡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前进。二是采用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QQ群等多种宣传途径,结合“4.15”、“5.12”“6.26”、“11.9”等法律宣传节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土地承包、生态保护、劳动保障、民间纠纷调解、禁毒、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22年,开展普法集中宣传6次,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反***等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专题讲座)10余场次,更新各类宣传栏10余版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多份,悬挂横幅24条,接待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发送普法信息50多条,收回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告知书回执6000多份,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落实以考促学工作,认真组织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全乡干部尊法、学法、懂法、用法。2022年全乡参与普法学习及考试56人,考试通过率为100%。四是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
(五)主要成效。一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二是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三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进程,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法律顾问及有关各方面意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解信访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昌明乡党委、政府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全年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发生;无发生决策事项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情形;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亮点不足。辖区普法工作发展不均衡,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法治教育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诚实守信的自觉意识仍有提高的空间。虽然建设了东风村法治文化广场,但普法阵地建设不够,有特色、有亮点的高质量宣传阵地较少,宣传缺少互动性新颖性,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二)法治队伍发展不足。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涉及法律极多,乡、村两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对专业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培训不足、学习不够、掌握不准,实践中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还有待增强。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不懂得运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一些利益诉求群体,以信访代替诉讼比较普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乡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1)不断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乡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重视自身和干部法治素养培育和法治能力提升。把***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和乡党校学习课程内容,坚持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今年来,带头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法4次,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4次,集体收看1次纪律警示片,提升了党员干部遵法守法的意识,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内召开法治建设会议4次,听取法治建设汇报2次,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按照讲政治、严规矩的要求,结合清廉昌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司法、公众和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站所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从严执纪检查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开展主动约谈副职领导8人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5人次,部门分管与普通干部谈心谈话35人次,查摆出问题66个,已制定整改措施27条,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二是始终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水平,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均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一年来,听取法律顾问意见4次,审议政府合同、协议4份,进一步增强了乡党委的依法决策水平。
(3)始终坚持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坚持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坚持学法用法联系制度,通过法治文化广场、“一站一馆一栏”消防宣传、反***宣传阵地等,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形成浓厚的民主法治氛围,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是昌明乡法治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二是坚持重要节点宣传。依托“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举办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宣传品等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场,增强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乡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一是根据《大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制定昌明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个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制度建设,支持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乡政府的法律文件和合同由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干部进行审核把关。2022年全乡共有2名法律顾问、72名法律明白人,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站所负责人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二是抓牢抓实行政执法。严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一年来,累计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11次,2021年完成5名行政执法考试,2022年完成全乡56名在职在编干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理。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发布中始终做到坚持真实可靠、及时准确、服务群众等原则,对于公民或企业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程序进行公开,确保公民知情权,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3)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好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努力提高答辩水平,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针对性强,提交的证据全面准确。2022年,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昌明乡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打造普法亮点。以东风村学法用法联系点为中心,积极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力争每个村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连点成线,以线带面,在全乡再创新突破,建立法治文化品牌。二是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以全面落实综合执法为契机,配齐补强执法人才,做好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编人员要应考尽考,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基础。健全并落实学法制度,建设学习型法治建设队伍,定期组织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责任感,提升法治队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推进“普法六进”工作。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以社区、学校、企业为主的普法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推动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队伍的作用,利用各种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以新媒介、新方式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提高普法教育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辖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权,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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