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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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28日发表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拟表彰市委办等50个单位和陈晓飞等80名个人为宜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2年12月21至2021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139****9040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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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2:29: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