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继春节年货市场和烟花爆竹管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后,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联合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贯彻落实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精神。
3月3日,联合执法工作组深入福绵区成均镇、福绵镇综合农贸市场,集中检查活禽交易、水产品供应等店铺、摊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制品交易的违法行为和违反动物防疫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检查中,联合执法组向经营者了解了进货供销环节的情况,教育他们进货渠道务必要正规、合法,索证索票等制度要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从源头预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该院下一步将通过两微一端等途径向网民宣传广西野生动物名录,让广大人民群众准确认定野生动物物种,同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教育活动,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落到实处,让更多人民群众知法、 懂法、守法,为助力疫情防控源头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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