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教字〔2018〕155号关于解除陆艳芬同志劳动关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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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27日发表
陆艳芬,女,壮族,1985年8月出生,靖西市安德镇人,2016年9月被聘为靖西市安德镇安德中心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作人员。
陆艳芬同志于2018年11月27日向我局递交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陆艳芬同志的辞职请求,从2018年11月27日起解除陆艳芬同志的劳动关系。
靖西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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