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供销社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面提高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组织振兴,近日,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学习。
准确掌握法律精神,是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改,是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势,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的新内容,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探索的新成果,作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的新规定,修改幅度较大,新增内容较多。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把握了严格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丰富合作社合作领域和业务范围、保障合作社平等的法律地位、确立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强化合作社政策支持等重点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县供销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扶持与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