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
因在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市级(D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荆州市渝通榨菜厂生产经营的“乡下姑娘红油榨菜 丝”(商标:无、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20102、抽样编号:DC2243***********50),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荆州市渝通榨菜厂生产的“乡下姑娘红油榨菜 丝”,商标:无、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20102。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因在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市级(DC)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荆州市渝通榨菜厂生产经营的“乡下姑娘红油榨菜 丝”(商标:无、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20102、抽样编号:DC2243***********50),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生产环节。荆州市渝通榨菜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决定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荆开综执食罚决〔2022〕6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生产环节。荆州市渝通榨菜厂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采取召回、封存、销毁等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GB2760-2014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大投入,改善内包车间环境,控制和改进添加剂的使用,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定期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验,确保每批次产品合格。目前荆州市渝通榨菜厂已投资技术改造资金10万余元,并完成整改,通过荆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