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来宾市水路运输行业核查情况的通报来交通发〔202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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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市港航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全面完成我市国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人及其所经营的运输船舶的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工作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共25家水路运输企业,其中内河省际运输企业20家,省内内河运输企业5家;水路运输辅助企业51家。应参加核查水路运输企业25家,实际参加核查24家,核查率96%,通过核查合格的航运企业24家,合格率100%。应参加核查水路运输辅助业51家,实际参加核查45家,核查率88.23%,通过核查合格的水路运输辅助业45家,合格率100%。
(二)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统计,核查的24家水运企业2019年期末总资产为24115万元,期末净资产13713万元,运输营业收入16191万元,运输成本15255万元,实现盈利的企业21家。全市水运企业2019年共完成货运量777.3万吨,货运周转量443943万吨公里。
(三)船舶核查情况
应参加核查的运输船舶295艘443491载重吨,2131客位,77543千瓦,实际参加核查船舶292艘,441927载重吨,2131客位,77123千瓦,核查率98%。
1.核查省际运输船舶:应参加核查的省际运输船舶188艘,406201载重吨,62025千瓦,实际核查船舶188艘,406201载重吨,62025千瓦,核查率100%,实际核查船舶全部合格,合格率100%。通过核查水运企业船舶144艘,366594载重吨,52684千瓦;个体船舶44艘,39607载重吨,9341千瓦。
2.核查省内运输船舶:应参加核查的省内运输船舶107艘,31610载重吨,2131客位,15517千瓦;实际参加核查船舶104艘,30046载重吨,2131客位,15097千瓦,核查率97%。
二、具体做法
(一)突出核查重点,注重核查质量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年度核查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核查详细方案,下发核查通知到辖区各县(市、区)交通(港航)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交通(港航)管理部门认真开展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突出核查重点:一是核查水运企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证书是否过期、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水路运输辅助企业是否都按有关规定报备;二是核查企业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新的水运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企业自有船舶运力是否达标,企业海务、机务人员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新出台的水运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具备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进一步更新完善调整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等;三是核查企业是否在法定的经营许可范围内经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渡运等行为。核查领导小组要求各县交通(港航)部门要落实核查工作,注重核查质量,严防出现走形式、走过场、不重视核查工作等现象。
(二)线上线下相结合,核查工作更便捷,核查结果更真实
核查工作采用无纸化、信息化方式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提前组织辖区企业宣传培训 “航运通”手机APP 和网页平台有关操作使用,指导提前通过“航运通”手机APP 或者网页平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核查所需材料。组织***现场核查实际情况,通过“航运通”手机APP 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从系统导出核查需要收集的数据和表格,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核查工作更便捷,核查结果更真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让从业单位和人员深知行业法规标准
结合2020年核查工作,加大了新水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主动开展新法规宣贯。自开展核查工作以来,各县(市、区)交通(港航)部门组织辖区水运企业以及辅助企业进行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让水路运输企业对新的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告知水路运输经营者在申请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以及船舶代理业务的实施备案制。
三、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1.部分新成立企业组织机构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上墙公示。
2.企业相关的会议材料、宣传培训资料等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归档不及时。
3.企业安全意识仍不够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管理制度上的各项内容执行情况重视意识减弱,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做的不够到位。应急演练活动没有按照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落实。
(二)个性问题
1.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已过期未及时续签:象州县第一水运公司、广西船讯航运有限公司、广西武宣安顺航运有限公司。
2.部分船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有待更新归档:广西武宣安顺航运有限公司、广西武宣富安航运有限公司、广西武宣开源物流有限公司。
3. 水运辅助企业未按规定签订或规范签订《中介服务书》:广西武宣巨龙航运有限公司、广西武宣瑞航水路运输有限公司、广西义春航运有限公司、武宣县顺达水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没有及时续签或按规定做到一年一船一签:武宣富德船务有限公司、广西武宣安顺航运有限公司、武宣县易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聚丰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桂中水城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广西武宣平安航运有限公司自有运力已持续多年为0总吨,不符合2020年交通运输部第4号令中的要求,水路运输许可证已到期,目前处于停运状态。
6.存在在册的部分不参加核查、失联企业:象州县磊鑫水路货运服务中心、来宾市裕丰商贸有限公司、广西红水河航运有限公司、来宾市宏远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市蓝宇建材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做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水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核查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县(市、区)级主管部门要定期督查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辖区企业、运输船舶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针对不参加核查、停运企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尽快核实企业情况,如属名存实亡企业,应尽快督促指导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企业核查名单及问题一览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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