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不合格将受罚
10月12日,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该局制定印发《2021年南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查专项工作方案》,联合市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查专项工作。
此次工作以现场检查检测为主,重点深入工地、矿山、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开展巡查抽查、入户检测和暗查暗访,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不合格或者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依法进行处罚。主要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矿山开采、房屋拆迁、园林绿化、水利施工、道路桥梁施工、交通物流、企事业单位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等自有、租用、借用的各类用途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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