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科教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于2022年7月19日至22日组织开展崇左市2022年科教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2年7月19日至22日。
二、调研内容
(一)生物安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组织保障、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安全保障等职责履行情况及其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实验室运行情
况。主要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组织管理、实验室活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保障等情况。
(二)伦理审查管理。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管理情况。
(三)继续医学教育。了解各单位能否按照要求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能否在8月5日前完成对县直属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工作;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继教学习情况是否纳入“广西卫生健康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
三、调研对象和形式
(一)调研对象。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调研。
(二)调研形式。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资料、访谈等方式进行。调研组首先听取调研单位负责人汇报,再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调研。调研组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检查方式。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报1名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于7月16日前将联络员回执发至指定邮箱。我委将根据各地实际和工作安排,与联络员对接现场调研等事宜。
(二)调研工作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及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调研工作。
(三)请调研组本着“认真负责、工作紧凑”原则,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工作产生的住宿、交通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黄智珊 电 话:0771-7928695
邮 箱:czskejiaoke@126.com
***:1.联络员回执表
2.调研组人员名单
3.2021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汇总表
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5.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实验室)
6.《伦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内容指引(试行)》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