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让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市中院设立政治委员制度工作综述
市中院积极响应最高院强化法院党建工作和省高院提出的政治建院要求,确定了“政治建院、文化兴院、管理强院”的治院理念,在审判团队组建过程中,设立了政治委员制度,依托政治委员抓党建、抓监督、抓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政治委员驻团队,当好前哨和抓手。党建工作是务虚工作,如果缺乏具体抓手,则可能会成为空中楼阁。为解决政治建院和党建工作缺乏具体抓手的问题,市中院在组建审判团队过程中,每个团队配置了一名政治委员,政治委员由副县级以上的未入额法官担任。从人的角度来讲,一方面,消化了一批未进入员额的老法官,另一方面,把他们放到了一个能够继续发光发热的岗位,激发了他们新的工作热情。从事的角度来讲,政治委员成为党组管党治党、落实从严治党严紧硬的前哨和有力抓手,负责所在团队的党务、党建、队建、监督、日常管理等非业务性工作,实现了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促、有人落实,同时,通过发挥政治委员的作用,健全完善团队党内政治生活,激发党员干警活力,真正把每一个审判执行团队打造成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基层党组织,实现了党建工作的“生产力”。
政治委员抓党建,专人负责效果好。以前,市中院以分管院领导为单位,几个庭室组建一个支部,支部书记由一个庭长担任,支部组织生活等制度较缺乏,支部管理较为松散,与新形势下加强党建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市中院结合院机关党委换届和团队组建,以团队为单位设立了支部,由政治委员担任支部书记,明确了政委在党建方面的8项职责,即“四会一课三制度”,党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讲党课、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就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支部有了具体的人管、具体的人抓,各支部还结合自身实际,拟定了学习例会制度、征求意见制度、理论学习制度、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等特色制度,推进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生活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政治委员抓监督,下沉一线情况明。团队政治委员兼任机关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职责。一方面,通过日常的学习例会制度,讲党风、讲党规、讲党纪,对团队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干警筑牢廉政防线、不踩违纪红线,保证队伍不出事,通过廉政谈话,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另一方面,我们在政治委员的职责中明确,政治委员负责针对团队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的投诉、举报的处理,负责接待反映团队人员问题的当事人,第一时间掌握团队人员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作风问题及工作瑕疵,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工作。
政治委员抓行政,办案主力得“解放”。在团队组建过程中,如果保留原有所有庭室的话,一部分庭室无法组成合议庭,为此,市中院在庭室不撤、庭长不免的基础上,打破原有庭室架构,把14个(含3个执行内设机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调整为7个审判执行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由院领导担任,每个团队配1名政治委员,庭长不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由团队政委负责行政管理事务,一方面,有效解决了一个团队内部多个庭长、多个副庭长无法统一协调指挥的问题,很好地解决了目前遇到的现实难题。
另一方面,由团队政委负责统筹团队内部所有人员的请销假、工作纪律、法庭管理、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更有利于合理调配团队所有的人力、物力资源,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由政治委员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进一步“解放”了作为办案主力的院庭长,为院庭长带头办案、办好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政治委员抓审管,监督管理得补充。在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特别是在过渡时期,由于政策的滞后、规定的不明确,在具体操作层面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这项工作该院也由政治委员牵头来做,依靠政治建院和党建工作,弥补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漏洞,讲团结、讲纪律、常沟通,协调好各项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市中院正在积极探索将政委引入到合议庭合议或法官会议环节,通过政委列席合议庭合议或列席法官会议,增加政委在审判核心关键环节的亲历性,提升政委对审判核心事务的感性认知,为政治委员下一步监督管理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基础。
政治委员抓考核,业绩反映更全面。探索将政委评价和监督纳入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增加政委的监管力度。在绩效考核中,在整体考核标准分为硬性约束性指标和团队内部事务性工作指标两大块的前提下,团队内部事务性工作指标由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政委主导,在考核中引入政委评价机制,政委评价占相应的考核比重,对于存在党风问题、信访案件、不服从管理、不服从监督的,政委有评先评优的一票否决权。同时,赋予政治委员选人用人话语权,在干部使用、法官等级晋升、法官助理等级晋升等方面听取政委的评价意见。
通过设立政治委员制度,党建工作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了联系的纽带,党建工作举措与业务结合更加紧密,更接地气,有了“生命力”,党建工作成为解决审判执行难题、化解改革困局、消除干警思想心结的重要路径。同时,干警对党建工作有了更加具象的认识,更能理解党建工作,形成了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任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