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气象局完成与市住建委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及监管的交接工作
铁岭市气象局于2016年12月30日正式完成与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防雷安全许可和监管的交接工作。2016年12月,辽宁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精神以及***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有关部署,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辽政发〔2016〕79号),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铁岭市气象局主动与市住建委沟通,落实交接工作内容,确定交接方式和具体推进时间表。经过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12月30日正式完成工作交接。
2017年1月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一行3人来我局就接管的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市气象局主管局长对交接给对方的行政许可及监管事项的主要流程及工作经验进行详细讲解,并到市气象局行政审批窗口进行了行政许可相关业务的现场学习。
来源:铁岭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