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739元比上年增加1154元增幅列全省第4位
据辽宁省统计局铁岭调查队对全市60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739元,比上年增加1154元,同比增长17.5%,增幅列全省第4位。
以下3方面因素推动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一是粮食增产、农产品价格提高。去年,我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达到4294元,比上年增加735元,同比增长20.7%,其中70%来自于农业。二是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主体。调查显示,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778元,比上年增加320元,同比增长13.0%。其中劳务收入达到2393元,占工资性收入的86.1%,比上年增加327元,同比增长15.8%,成为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主体。 三是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多。调查显示,2010年我市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为667元,比上年增加98元,同比增长17.3%,对农民增收的辅助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作者 王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