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性文件菏泽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HZCR-2017-0220001
关于印发《菏泽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局,市直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全市群众艺术创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艺术创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我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文广新局根据文化部《群星奖评奖办法》、山东省《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鲁宣发〔2016〕29号)及省文化厅《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及评奖办法》(鲁文群〔2017〕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菏泽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菏泽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办法》
2017年9月19日
***:菏泽市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创作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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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2:16: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