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将接受评估教育部连年就业率低专业限招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从2004年起,我国普通高等教育领域要建立5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其中,所有高等职业院校5年内都要接受一次评
估。特别是,就业工作将与学校的事业发展,专业设置、评估结论适当挂钩。连续几年就业率低的专业将限制招生,就业率较低的院校不能被评为良好和优秀。
教育部日前发出的《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
的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已达到908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58.5%,还有612所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校
生达到479万,约占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