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整治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成果
青岛日报讯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容环境和秩序12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对日前市文明委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12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和现场办公,并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再分解。会议提出,各区、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进一步加快整治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使市容环境和秩序在5月底前有新的突破,迎接中央和省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
市委副书记蔡伦斌在会上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军主持会议并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要求。副市长罗永明、胡绍军就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市领导带领七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先后来到团岛三路、渤海路、孟庄路等,对违章棚厦和废品收购点、铁路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脏乱差环境和非法“摩的”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并在市委中心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讨论了市文明委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市容环境和秩序12项整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从督察情况看,自4月25日市文明委全委(扩大)会议以来,各区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目前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蔡伦斌指出,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整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12项整治工作必须充分整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进行,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整治任务的落实,力争在5月底前使整治工作有新的突破,以整洁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秩序,迎接中央和省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
蔡伦斌强调,要建立整治工作推进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区、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同心同德、全力以赴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通过整治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实惠,通过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满意率和支持率。要坚持边整边建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证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