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华池县乔川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以来,该乡党委书记杨小龙,副书记、乡长马登营在分别使用面积16平方米卧室的同时,还使用面积31平方米的办公室各1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杨小龙、马登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任纪委书记乔立旗、时任纪委书记赵振彤监督不力分别被县纪委告诫约谈,超标准办公用房已按规定腾退。
2.合水县审计局副局长李文辉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该局副局长李文辉参与省上抽调工作结束后,在单位违规多报伙食补助、交通费及杂费共7967元。李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3.镇原县教体局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5年12月18日中午,该局全民健身中心主任张文艺、干部刘海龙应朋友邀请聚餐饮酒,至下午17时结束,违反了庆阳市“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张文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峰区什社乡贺塬村村干部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该村在实施扶贫养羊项目中,村党支部书记贺春辉、村委会主任吴怀斌分别收受供羊公司好处费7500元,共计15000元。贺春辉、吴怀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5.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党支部原书记白宏星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2016年11月27日,白宏星为儿子举办婚礼,来客455人,其中本村村民269人,共收受礼金39380元。白宏星事后申报备案宴请人数190人、收受礼金为零。白宏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取消了村党支部换届书记候选人资格。
6.庆城县熊家庙办事处瓦窑咀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4年2月至5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孙立涛、村委会主任郭丽红在熊家庙街道饭店以该村名义3次接待消费1976元。孙立涛、郭丽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