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腐一笔一划刻写从严治党
阅读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咬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2年11月至2017年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783件(次),立案3731件,结案32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6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6人。
紧盯“关键少数”严查不收敛不收手者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落实“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打出一记又一记反腐重拳,形成执纪审查的疾风厉势。重点突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秦少华,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瞿德银,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平,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施以文,市房管局原党委书记文云年,市农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敬宝,掇刀区原政协主席朱群禄,京山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伏安……我市雷霆“亮剑”,一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产生强烈震慑作用,彰显了市委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731件,比前五年案件总和高241%,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12人,查处各级党政“一把手”213人,分别比前五年查处数高143.5%、163%,均创历史最高。
强力治“蝇贪”“全面从严治党”刻入民心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勤拍“苍蝇”,大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蝇贪”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有更加强烈的获得感。
“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今年7月,***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典型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大数据”监督检查、重点县乡督办督查等方式,对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者严惩不贷,持续释放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用铁的纪律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资金的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14件,立案查处239人。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关键在基层,核心是落实。针对当前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我市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协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紧盯基层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等“小五长”的“小官贪腐”问题,重拳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行为。近五年,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30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70人。
把纪律挺在前面 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成常态
“破法”始于“破纪”。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如果不早发现、早提醒、早叫停、早处置,就会把问题拖大,最后无药可救。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市始终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廉洁自律或“四风”方面的轻微性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手段,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纪律和规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5年以来,全市共函询约谈923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526人,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绝不能容忍少数党员干部以规矩多了、纪律严了为借口不作为乱作为,但也要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市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要求,探索建立容错减责免责的有效机制,界定减责或免责的10种具体情形,为担当者定心、为实干者撑腰。五年来,全市共为1601名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使用办法》,坚持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综合效果。(记者 邓欣慧 通讯员 荆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