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点丨未雨绸缪市房产中心狠抓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
为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前,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房产中心”)针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落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当,确保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小区楼道、楼梯间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配电箱、电表箱是否存在隐患;小区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标注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小区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清单,确保闭环整改;对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再者,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用气、用电、用火教育引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细化预案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营造小区安全良好氛围。
市房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近期,市房产中心还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除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信用扣分或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