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问题14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根据《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6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农林水局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83号
联系方式:
区环保局:胡艳 电话:0717-6727661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反馈问题14
一、反馈意见
宜昌市主要湖库水质优于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对水质下降且不达标湖库制定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严格湖库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3.2017年底前,编制《宜昌市湖泊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
4.2017年底前,符合要求直接入湖库排污口按要求完善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排污口一律关闭。
5.2018年底前,完成湖泊的勘界立桩,明确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
三、工作成效
1.对水质下降且不达标水库石板水库,制定《西陵区石板水库水质不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正在对石板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目前已编制完成《石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上报市水利水电局进行批复。待下达投资后立即组织实施。
2.2017年对西陵区两座小二型水库黑虎山水库和石板水库,实行千分制管理。
3.由市级水利部门编制完成《宜昌市湖泊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
4.西陵区两座小二型水库黑虎山水库和石板水库无入库排污口。
5.完成沙河、黑虎山水库和石板水库的勘界立桩工作,共计完成界碑8个、石材界桩20个、混凝土界桩75个,宣传牌5块。
6.落实黑虎山水库和石板水库区级库长2名、乡级河库长2名和水库巡查员2名,建立河库巡查制度,树立公示牌2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长期坚持加强水库日常巡查,不断水库水库管理;
2.长期坚持实行水库河库长制和水库千分制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加快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进一步美化水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