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学:
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2】18号)精神,结合我 市实际,现将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省教育厅和荆州市教育局下达我市普通高中的招 生计划总数为3910人,其中洪湖一中1030人、洪湖二中880 人、文泉中学700人、贺龙中学850人、天立高中450人。
洪湖一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分别 按其总计划的40%、60%执行。统配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的考 生人数占全市总考生人数的比例,由荆州市中考办直接分配
到各初中学校(详见***).
二、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 //www.jzzkzs.com,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 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都必须在此平台上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普通高 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 志愿不得交叉填报。
我市普通高中的志愿按照提前批次和第一、二批次设置: 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和沙市中学的"圆梦计划" 志愿,凡初中三年均在我市乡镇初中就读且成绩居年级前列 的考生可以填报("圆梦计划"由荆州市中考办依据省中招 平台择优录取,原则上一所初中只录取1名考生,同等条件 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填报此批志愿后 还必须填报其他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 范高中志愿,考生可在此批次中选择洪湖一中、荆州中学或 沙市中学填报;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志愿, 考生可在市级高中栏中填报三所学校(洪湖二中、文泉中学、 贺龙中学),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凡 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 中各类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1日。考生统一 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在网络教室集中进行志愿填报,各初中 学校应根据学校条件集中设置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 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现场填报。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与书面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志愿 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严禁强迫考生 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 避免考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考生网上志愿 书面打印稿经本人和监护人审核签字后,由各中心学校集中 交市中考办(基教股)存档。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 要依据,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能更改志愿信息, 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对于因随意填报志 愿或不填报志愿而不能被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及其家长承担,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志愿填报的宣 传指导和组织工作。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查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 先决条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上填报了普通高中志 愿的考生其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要达到B等及以 上;考查成绩达到C等,方能参加省级、市级示范高中录取。
2.划线办法
洪湖一中的统招投档资格线由荆州市教育局中考办根 据洪湖一中统招计划(含荆州中学和沙市中学在我市的招生 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洪湖一中统配计划的最低控制线不 低于其统招分数线下40分(具体投档控制线以荆州市中考办 公布为准).
我市其他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各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划定。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资格分数线按荆州市教育局 中考办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3.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志愿批次顺序录取,前一批次的学校 录取结束后落选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考生一经 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 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实施;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 格线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成绩相等时,具 备优录条件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还不 能区分,则按顺序依次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 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洪湖一中录取时,先按考生志愿在全市统招计划中进行 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考生所在初中学 校统配计划排序。初中学校在统配控制线上未完成的统配计 划由市教育局再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在全市排序,从高到低 录取。
4.录取实施
洪湖一中和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由荆州市中考办统一 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我市中考办具体组织 实施,录取数据报荆州市中考办审定。
荆州市中考办和我市中考办通过全省统一中考招生平 台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须经招生学校、 我市中考办及荆州市中考办三方盖章后生效。录取工作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5.报名注册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数据由荆州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 厅注册学籍。各高中学校要加强与被录取考生的联系,切实 做好被录取考生到校报名注册的通知工作。被录取考生必须 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若不按时 到校报名注册,则录取通知书作废,考生也无法被录取到其 他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报到注册的时间 根据荆州市的安排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优录政策
我市普通高中的优录规定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荆教 办〔2022〕13号)精神执行。
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并管理。考生档案材料包括: 初中成长记录册、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志愿表、优录表等。
五、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宣传,优化咨询服务。 各学校要高度重 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 使全市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 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学籍注册等相关政策内容,全面解惑释疑,凝 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防违规行为。 各初中学校要严 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工作职 责,不得代为填报志愿、私下篡改志愿或谋利性推荐生源。 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 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 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要继续严格 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 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 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 减免学杂费等条件强拉生源。市教育局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 律不予注册学籍,并由招生学校予以清退。
(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追责问责。 对违反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 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市教育局将主动邀 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 相关责任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 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 洪湖一中统配指标分配表
洪湖市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洪湖一中统配指标分配表
单位 | 参考 人数 | 统配 指标 | 单位 | 参考 人数 | 统配 指标 |
实验中学 | 902 | 88 | 汉河前进中学 | 292 | 29 |
新堤中学 | 835 | 82 | 黄家口中学 | 141 | 14 |
新滩中学 | 193 | 19 | 万全中学 | 124 | 12 |
燕窝中学 | 245 | 24 | 永丰中学 | 89 | 9 |
大同湖中学 | 160 | l6 | 中岭中学 | 41 | 4 |
大沙湖中学 | 157 | 15 | 简市中学 | 45 | 4 |
龙口中学 | 149 | 15 | 郑道湖中学 | 12 | 1 |
和里中学 | 41 | 4 | 峰口中心学校 | 550 | 54 |
老湾中学 | 82 | 8 | 峰口镇二中 | 214 | 21 |
乌林中学 | 121 | 12 | 白庙中学 | 51 | 5 |
胡范中学 | 110 | 11 | 曹市中心 | 260 | 25 |
洪湖市第十一中学 | 139 | 14 | 府场中心 | 115 | 11 |
螺山中学 | 177 | 17 | 戴家场中心学校 | 348 | 34 |
铁牛中学 | 83 | 8 | 沙口中心学校 | 208 | 20 |
滨湖中学 | 135 | 13 | 下新河中学 | 57 | 6 |
小港中学 | 50 | 5 | 瞿家湾中学 | 106 | 10 |
太阳岛中学 | 59 | 6 | 天立学校 | 20 | 2 |
合计 | 6311 | 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