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乡发放首批食品摊贩公示牌
本网讯(区市监局)7月3日上午,伍家乡人民政府和伍家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旭光村、火光村内12家固定食品摊贩发放首批食品摊贩公示牌,这意味着伍家岗区食品摊贩有了专门的许可证,从而迈入持证合法经营、接受行业监管的新局面。
一直以来,食品摊贩因其灵活便利满足了部分群众日常生活的需求,但也因其存在规模小、流动性大、经营不规范或是处于红线征收拆迁范围内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诸多难题。为了规范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摊贩管理难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伍家乡人民政府和伍家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在我区率先推出食品摊贩公示牌,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并免费发放食品安全防护三件套。
据悉,我区根据城乡规划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在部分地点设置了便民市场或临时疏导点,区市场监管局配合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对市场内或在指定位置经营,暂时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达标、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食品摊贩进行备案并发放食品摊贩公示牌,公示牌上清晰标注了摊主姓名、经营地址、经营时间、经营项目、健康证信息等内容,食品摊贩只能在公示牌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进行经营,如果食品摊贩公示牌登记备案的信息发生了变化,则该食品摊贩公示牌无效。这样既严格了法规、强化了监管,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弘扬了公平公正的社会正能量。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依法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进行审核发牌,逐步实现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全覆盖,同时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食品摊贩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