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积极宣传贯彻湖北省畜牧条例
《湖北省畜牧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猇亭区农林水局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该条例。
一是加强宣贯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区农林水局将宣传贯彻落实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分重点区域确定了联系点负责制度,由畜牧技术干部宣传到畜牧养殖大村、规模养殖场,再由大村大户辐射到广大养殖户,确保《条例》宣传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是创新宣贯工作组织形式,确保《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取得实效。区农林水局积极组织畜牧专业技术人员、防疫员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讨论、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实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养殖大户和分散养殖农户认真学习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利用《湖北省畜牧兽医网》、《宜昌市畜牧信息网》资料等媒体手段,及时全方位宣传条例内容,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280份,发放《条例》280本。
三是建立宣贯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猇亭区畜牧强化建设。猇亭区农林水局将把条例宣传作为2015年畜牧兽医工作重点工作之一,加快畜牧业的模式转型和发展,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推广高效生产模式,切实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市场价格风险、动物疫病挑战和质量安全冲击等一系列难题,平稳、合理、有效的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