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1日实施我市召开宣贯培训会
9月8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参加全市旅游系统《旅游法》宣贯培训会,全市旅游企业代表和县市区旅游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市旅游局局长柳兵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据了解,《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是我国旅游法制化建设的里程碑、是我国建设旅游强国的最坚实支撑、是维护最广大旅游者利益的有力武器。
会议特邀北京华夏商旅营销中心管理顾问李志轩教授前来授课,李教授别从《旅游法》的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旅游促进原则、主要制度创新、旅游者权利和义务、旅游规划和促进以及旅游监管等方面着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受到了与会者热烈欢迎。
会议要求,旅游主管部门要把近期和长远、内部宣贯与社会造势相结合,抓住契机、系统布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要努力实现国家旅游局提出的依法治旅的理念全面确立、旅游市场规则基本建立、旅游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旅游管理职责健全明晰的工作目标。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4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0月1日起施行。(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