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区新冠肺炎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1.区指挥部(设在政务中心大楼)实行四级带班值班制度。
区党政主职至少1 人属地(本辖区范围内)值守,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 人驻地(本单位所在城区、城镇范围内)带班;区委办、区政府办至少1 名班子成员24 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员24 小时在值班室值班。同时区政务中心大楼内各单位明确1 名值班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与协调联络。
2.各街、乡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街乡党政主职至少1 人属地值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有1 人24 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员24 小时在办公室值班。
3.其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有1 人在属地带班;值班员上班时段在值班室值班,其他时间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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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及楼栋实行党员干部包保值守。落实四大家班子成员一人一个社区、各级党员干部一人一个楼栋的包保责任,统筹安排好各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值守工作。对有确诊病例发生的小区(村组)必须实行24 小时封闭值守管理;对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生及有相关密切接触者居住的楼栋,实行24 小时值守管理。
二、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挥部相关工作指令,妥善处置各类疫情紧急情况。
2.及时梳理汇总下级单位上报的疫情情况,掌握当天疫情相关数据,向上级单位报告防疫工作情况。
3.及时处理上级防控指挥部、政府值班室及公众诉求热线交办、转办的各项工作;及时接听市民直接拨打的有关疫情的诉求电话,认真做好记录,并积极办理回复。
4.接受上级单位监督检查督办,检查下级单位值班纪律执行情况。
5.遇到疫情突出问题,各有关单位带班领导、防控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6.严格落实小区封闭管理措施;做好楼栋内发热病人监测及管理工作;做好楼栋内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做好楼栋内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及相关服务工作。
三、工作纪律
1.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值班领导和值班值守人员擅- 3 -
自离岗、换岗,确保通讯24 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2.值班值守人员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知识学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确保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到位。
3.值班值守人员要加强信息报送,不得迟报瞒报、敷衍拖拉,确保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四、相关要求
1.畅通诉求渠道。区指挥部(办公室655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