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锦旗显公平帮困树正气
2018年5月30日下午,身材瘦小外表木讷的杨晓明激动地来到县工商局12315大厅,双手呈上一面锦旗,嘴里不停地说:感谢你们,太感谢了!
分管领导一边悬挂锦旗,一边了解事情原委。
杨晓明是长阳龙舟坪镇厚丰溪村二组村民,现年35岁。家庭比较困难,从小由***带大,书读的不多。近些年一直在外打工,积攒了一笔钱,于2014年7月在某楼盘交首付8万元,按揭17万元,定购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95.88平米,房屋单价为每平2607.43元。手续一办完,杨晓明即远赴广东打工。
2015年6月,杨晓明接到该售楼部电话,告知其房屋面积增加了6个平方,经房管局实测为101.88平米,要求杨晓明带足增加的6个平方的房款1.5566万元,到售楼部缴齐后领取钥匙。杨晓明手里的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载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不退房的,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无论杨晓明怎么申辩,售楼部工作人员就只一句话,交齐房款后领钥匙。
从2015年到2017年,杨晓明数次电话恳求,春节期间***协商,都没能讨得一个说法。直到2018年初,好不容易找到了恋爱对象,但对方提出看到房子以后才会办理结婚登记,杨晓明终于被逼上梁山,强烈要求与房产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但得到的答复依然是要么补齐房屋全款,要么退房。2018年4月2号,杨晓明投诉至长阳工商局12315。
县工商局12315、县消委并设在一楼窗口大厅,为解决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大开方便之门。听完杨晓明颇不连贯的叙述,工作人员指导其登记填表,帮他理清了一个明晰的思路,然后通知被诉方到场接受调处。由于被诉方坚持原来的思路,不愿意遵守合同约定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明文规定,甚至提出可以和投诉人在法庭上见。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长达4小时的第一轮调解没有成功。
杨晓明对上法庭表示没有胜算,工作人员更觉压力山大,苦思良策。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2018年新年贺词犹言在耳,催人奋进。消委组织的成员单位有房管局,消委秘书长戴令同志数次到房管部门了解法律条款和政策依据,并请求支援。房管局执法大队答应届时亲临调解现场,联手调处。
第二轮调解如期举行,被诉方代表一会儿电话请示老总,一会儿要求单独和投诉人商谈,一会儿提出用物业冲抵房款,双方唇***舌剑,互不让步。有房管局执法大队的支持,12315工作人员如虎添翼,义正辞严,晓之以法理,动之以社情。又是4个小时过去,被诉方终于答应遵照合同约定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杨晓明当晚即拿到钥匙,欢欢喜喜带女友参观了新房。
2018年以来,县工商局采取多项举措致力于打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截止5月31日,该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其中关于房屋投诉就达10件之多,目前尚有三例正处于复杂状态。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公德,这不应该只是杨晓明对工商部门的礼赞,更是广大消费者对其履职尽责的期待。保护每一个消费者尤其是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工商部门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