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局职能对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今年以来,兴山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行全方位 职能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质增效,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服务兴社。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通过积极引导、简化程序、设立绿色通道、定期回访等服务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主动担当引导发展角色。发挥工商部门工作覆盖面广,与农民联系便利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民兴办合作社,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简化和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农民成员居所为住所,没有街道门牌号的住所标明所在县(市、区)、乡(镇)至村名即可。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条件。已转为小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出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均可以农民身份申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在登记窗口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在简化登记审批手续、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四是建立了联系和定期回访制度,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促使其规范经营。截至目前,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2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68户,注册资金22115.97万元,带动农户1266户。
商标富社。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通过商标品牌效应,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该局组织专班深入8个乡镇农特产品专业村开展商标宣传活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争创著名、知名商标,利用商标策略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今年上半年,该局2名工作人员深入到平均海拔1300米的榛子乡反季节蔬菜基地,引导榛子乡联合成立5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并依托 榛子乡蔬菜知名商标,联络蔬菜生产农户1580户,今年蔬菜产销营业额将达2000多万元,农民亩产收入由过去几百元上升到3000多元,农民人平纯收入上升到5786元。截至目前,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8件,争创湖北省著名商标2件。商标品牌效应的充分发挥,每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增收1个亿。
订单惠社。充分发挥合同管理职能作用,通过加强农业订单合同管理,改进订单合同服务方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年初,该局组织60多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订单合同培训,讲解订单合同基础知识,增强其合同管理意识和诚信品质。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外接市场、内连农户的作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同管理,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点,全面推行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实行规范化管理.还深入实地现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订单合同,做到产前咨询、产中指导、产后***全程监管服务。截至目前,推行烟草、蔬菜、柑橘合同示范文本7423份,指导签订合同8000多份,合同金额6.8亿元。
经纪活社。该局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采取多予少取的方针,放宽农村经纪人准入条件,大力支持农村经纪人发展。并与农业、林业等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合同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经纪人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转型升级,促进经纪人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今年,该局将13户核桃经纪人大户发展为核桃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6000多户,核桃种植面积2万余亩,核桃产值将达8000多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 截至目前,发展农村经纪人20人,转型升级经纪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1户。
执法护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局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和红盾护农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化肥、种子、饲料等农资商品监管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秩序。还投入2万多元,开展农资产品快速检测,并严格落实留样备案、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上放心农资。今年以来,抽检化肥、种子、饲料等农资商品10品种、57个批次,没收不合格复混肥1吨,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2件。 同时,依托一会两站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受不法侵害。截至目前,受理、调处维权投诉4起,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