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证年检换证的通知
各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每个依法设立机构的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为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有效性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县组织机构代码书办证年检换证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到同级的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书;
二、组织机构变更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组织机构应当于变更或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持代码证书到原颁发代码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换领代码证书手续;
三、凡上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代码证的各类组织机构,请于当年10月31日前办理代码证年检手续;
四、对逾期未办证、换证和年检的组织机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新办证、年检、换证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有正、副本;
(二)批准成立证书(当年年检)或文件复印件;
(三)单位公章(公章与相应证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所提交的执照或登记证书必须有效(当年年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咨询电话:0717-2584523。
兴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