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细则关于
襄高双创办发〔2019〕1号
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园(镇)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各创新创业载体及平台:
经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6日
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细则
为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各类载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根据《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双创上水平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营造活力人才双创生态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双轮驱动,促进"人才-双创-产业"三个融合,推进人才聚合力、创造力、承载力、发展力、宜居力五力提升,加快打造区域人才高地,形成襄阳特色的"人才+孵化"的智力转化机制,全面提升人才资源引领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推进新兴产业培育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以更高层次、更广深度推进襄阳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发展目标。两年实施期内,襄阳高新区将通过打造高端人才引领型载体,优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探索若干改革创新举措,带动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不断集聚, 打造人才引领型创新创业发展新高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双创经验。
二、实施内容
1.着力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支持大学生回襄创业就业,增强人才聚合力。
2.大力支持专业载体及平台创新服务能力,推进人才流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激发人才创造力。
3.全面推进襄阳科技城建设,完善创业孵化载体功能,优化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构建多元应用示范场景,提高人才承载力。
4.打造创业"新四军",支持瞪羚与独角兽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企业激发人才发展力。
5.完善人才生活配套环境,营造活力亲和文化氛围,提升人才宜居力。
三、支持方向
1.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搭建"双创"人才大数据平台。
2.强化双创载体建设。打造双创核心区,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提档升级。
3.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建设襄阳市军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引进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隐形冠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打造智能制造生产工厂。
5.营造宜居宜创环境。建立高效、便捷的人才服务机制,积极举办各类双创活动,开展年度创新创业人才评选。
四、项目申报和审批
1.项目申报。区组织部(人才办)、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创业中心(双创办)各负其责,分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指导专项资金申报及考核。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管和使用。
2.审批程序。
--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初审。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属管辖的镇(园办)、街办,镇(园办)、街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评审。按照《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区组织部(人才办)、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创业中心(双创办)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分别组织评审。
--公示。各牵头单位对获批项目进行公示。
--审批。公示完毕上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
--拨付。区财政局依照国库管理有关制度拨付支持资金。
五、组织保障
成立襄阳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管委会主任邓卓海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保汉同志任副组长,区组织部(人才办)、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局、科技城、创业中心(双创办)、两镇四办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统筹推进专项工作,研究、决策工作开展中的重大议题、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业中心(双创办),负责协调督办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定期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及解释。
***:1.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
2.创新创业平台考评指标
高新区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印发
襄高双创办发〔2019〕2号
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高新区特色载体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园(镇)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各创新创业载体及平台:
为落实《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根据《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管委会决定正式启动2018年度高新区特色载体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助对象
注册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及平台。主要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
二、奖补方向与原则
1.载体及平台自身服务功能与水平提升:主要包括技术研发类平台、检验检测类平台、投融资类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类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类平台、创业辅导类平台等。
2.载体及平台直接支持企业(团队)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技术研发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等认定补助,上市挂牌奖励,降低入驻企业(团队)成本,高端人才入驻补助等。
3.载体及平台间接支持企业(团队)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奖励载体利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支持入驻企业(团队),奖励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的载体(平台)等。
4.载体及平台举办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主要包括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创业培训辅导等活动。
5.奖补标准按照《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各创业创新载体及平台如实填报《2018年度高新区特色载体奖补资金申报书》(***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辖区所属的园(镇)办、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高新区双创办。
2.书面审查。高新区双创办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内容进行核查,包括审查申报载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
3.组织评审。高新区双创办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在自身服务功能与水平建设、支持企业(团队)高质量发展、举办创新活动等方面的经费支出情况,确定奖补金额,在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四、申报要求
1.各申请单位必须签定《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保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2.申报时间从《通知》挂网起30日内,即7月26日截止。
4.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送齐全。
5.联系方式:
高新区"双创"办公室
联系人:赵 辉 电话:3700606
邮箱:749892516@qq.com 地址:创业中心A座304室
***:2018年度高新区特色载体奖补资金申报书
2019年6月26日
高新区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襄高双创办发〔2019〕3号
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特色载体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园(镇)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各创新创业载体及平台: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各类载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根据《襄阳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高端人才引领型)》《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管委会决定正式启动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及平台。主要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及平台等。
二、扶持内容和标准
按照《襄阳高新区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信息表(***:1)
2.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2)
3.实施方案(***:3)
4.相关***(按照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逐项提供)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方案编制与申报
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及平台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表、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两年期实施方案,简要说明载体及平台双创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两年实施绩效目标,细化编制具体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等。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园(镇)办,由其统一推荐。
(二)书面审查
高新区双创办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内容进行核查,包括审查申报载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
(三)评审和立项
高新区双创办组织专家对各特色载体及平台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完善建议,确定拟支持名单和金额、预期目标、考核明细指标及验收标准,在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立项。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
对获批立项的项目,区财政局拨付立项金额的60%。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申报方案要求,有序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内(2019年1月-2020年12月),高新区双创办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中期评价。项目实施期末,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考核,根据验收情况,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拨付剩余的40%。
五、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送齐全。
2.申报时间:从《通知》挂网起30日内,即7月26日截止。
3.联系方式:
高新区"双创"办公室
联系人:赵 辉 电话:3700606
邮箱:749892516@qq.com 地址:创业中心A座304室
***:
1.高新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申报信息表
2.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2
3.特色载体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019年6月26日
高新区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