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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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8日发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车辆厂内(原八达铸造厂东面横跨及附属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邦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株洲市邦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在株洲市荷塘区南车辆厂内租赁株洲八达铸造原有厂房,投资200万元建设机械配件加工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厂房建筑面积1000m2,包括熔炼区、涂料区、烘干室、制模区、热处理区、抛丸处理区、砂处理以及原材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二楼设办公室,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熔炼废气:根熔化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真空浇铸有机废气:废气经负压真空设备抽至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进行处理;模型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极少,可以忽略不计,烘干废气成分主要为水蒸汽;抛丸粉尘:产生的粉尘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砂处理粉尘、落砂粉尘: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厂房通风,使车间内外空气进行交换,避免烟尘在车间内聚集对工作人员产生影响 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车辆厂废水处理站处理,近期经白石港排至湘江;远期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废渣:外售给其他相关企业;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在作为生产原料投入生产;废砂:统一收集后进入规范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粉尘收集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泡沫: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生活垃圾:办公区垃圾桶储存送车辆厂垃圾桶存放,由车辆厂统一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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