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炎陵县新增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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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初步审核以下家庭符合2021年下半年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现将符合条件的 2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共7天,望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共同积极参与监督。
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条件不符者,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房办举报。
举报电话:0731-26220620
序号 | 姓名 | 备注 |
1 | 谭兰香 | |
2 | 郭斌 |
炎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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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2:35: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