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2010年元月6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审议批准了炎陵县国家生态县建设规划、县城总体规划(2007-2030)修编,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综合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审查确认了补选的17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了2009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表彰名单,初审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古友发,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欧阳鹏志,副县长王衡酃在会上讲话。
会议决定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0年3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炎陵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审查和批准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四、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依法组织有关人事补选;八、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九、其他。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若平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正县级干部、副调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湖南城市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曾志伟、工程师宁启蒙,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的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和列席了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