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人民医院废药物药品进行纸质联单转移处置的请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扬州市环保局:
我县人民医院在建院以来的医疗服务中积累了一部分过期失效的药物、药品,为保证环境安全,该院拟将这批废药物、药品进行处置,现已和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由于该院在环评固废章节中未涉及废药物、药品的产生量和处置方式,无法进行网上开户和转移,我县拟以应急处置方式进行纸质联单转移。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2016年3月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4:41: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