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的请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县文明办: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一方面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做好环保本职工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根本,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投身道德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的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确保机关勤政廉政,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形成争当文明、争创和谐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县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自查,基本符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条件,现特此请示,申报2015—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
当否,请批示。
2016年3月1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4:42: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