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市场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根据毕农综[2021〕3号文件和毕财建审〔2022〕1号文件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相关规定,为规范实施《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现邀请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1.1 项目名称: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1.2询价采购内容: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见***),需施工图纸的到毕节市牧垦场交500元押金领取。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捌佰伍拾伍元陆角伍分(¥:418,855.65元);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4.2 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4.3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派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1.4.4 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5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4.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1.4.7 必须书面声明近3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9 询价保证金缴纳: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在2022年3月29日下午17:30分前向毕节市牧垦场账户缴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开户信息:户名:毕节市牧垦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方县支行,账号;2380***********25
1.4.10 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在市场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提供账户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进场施工并完成总工程量30%,经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方签字确认,在7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1.5 报价须知
1.51 报价方式:拟参加询价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17:30前按采购方提供的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报价表(***2)进行报价,以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将报价函、参选资质等询价文件送至毕节市牧垦场,逾期不再接收。
报名地址:毕节市牧垦场业务科(贵州省大方县凤山乡马干山)
联系人:宋先林
联系电话:155****2378,
邮编:551613。
1.5.2 报价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装入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响应文件,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本次采购报价以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表内填写报价金额为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进行其它轮次报价,因此各供应商应谨慎报价。在报价中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5.3 报价文件应包含:1.报价表(参考格式见***2);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5.其他材料。
1.5.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上述材料复印件、照片需加盖鲜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1.6成交原则
询价截止后由毕节市牧垦场询价小组在局机关纪委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当场拆封报价文件,审定资质,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以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第一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若无特殊情况,第一成交供应商为此次询价中标供应商。询价供应商原则上不低于3家,若供应商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不含3家),由采购小组从报价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
1.7开标
毕节市牧垦场计划于2022年3月30日邀请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参与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公开启封,并确定最终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毕节市牧垦场签订采购合同,愈期未签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8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参与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1: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工程.zip
***2:毕节市牧垦场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报价表.doc
毕节市牧垦场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