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层人大建设应把握四个关节点
加强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对于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所辖的9个县(市、区)的112个镇乡和41个街道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笔者认为,今后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应把握好以下四个关节点。
一、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做出新部署
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通过依法履职,保证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好基层人大工作需要广大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党委加强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一是建议市委进一步重视我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能在今年适当时间批转出台一个相关文件。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按照市委的要求对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做出新的部署。二是建议各县(市、区)党委将基层人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召开一次加强全市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出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四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基层党委要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要加强对基层人大的领导,并为基层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基层政府要从思想上尊重人大,认真、积极执行基层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基层人大的监督。
二、依法行权再强化,探索监督新形式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有力措施。为此,要用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手段,努力在监督工作方面有新的作为。
首先,要进一步规范乡镇人代会,使其更具严密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每年召开的乡镇人代会,必须努力做到:一要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调查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选民和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为在人代会上审议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二要认真起草各项报告。三要保证会议时间。一般要确保有1至2天的会期,让代表有充裕的时间讨论和审议各项报告和相关问题,而不能使审议报告流于形式,走过场。
其次,切实组织开展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目前我市乡镇人大代表有6***4名,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2617名,这些人大代表大多生活在各乡镇(街道),是各乡镇(街道)人大可以借力的一支生力军。各乡镇(街道)人大要通过闭会期间的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还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注意加强督办效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三,要建立并实施人大代表分组联系乡镇重点工程项目制度。通过人大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建言献策,协助***项目建设中的难题,不断优化项目发展环境,在推进项目建设中起好表率作用。这是镇乡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实行监督的具体延伸,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监督。
第四,推广乡镇(街道)人大财政参与式预算的做法。现在监督最重要的就是管好“钱袋子”,而这又是当前基层人大监督很不到位的弱项。对此,广大人大代表十分关注,要逐步推广财政“参与式预算”的做法,使基层人大代表参与政府预算案的决策讨论,并将收集到的民意作为乡镇政府编制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通过“参与式预算”,扩大财务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制度建设再完善,贯穿工作全过程
依据当地实际,乡镇(街道)人大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以下四类制度。一是例会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制度、人大主席团工作例会制度、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街道议政会例会制度。二是工作职责。包括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人大工作室工作职责,人大代表职责等。三是联系制度。包括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重点工程项目或实事制度等。四是监督方面的制度。有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制度,部门工作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街道人大工委的相关制度大致可参照乡镇人大而制定。同时,还要努力实现“一化”、“二室”、“四规范”、“五上墙”和“六薄一册”,从而使基层人大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
四、组织建设再加强,重视干部配备使用
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专题研究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上级人大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应安排一定时间分专题对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适时提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使乡镇人大工作更有目标和动力。乡镇人大主席团虽然不是常设机构,但在实践中,可以将其作为闭会期间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领导机构,予以重视和加强。因街道一级没有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为了拓宽街道人大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应建立街道议政会制度。街道议政会由党委主要领导、村(居)民代表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组成,受街道党工委领导,具体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议党委配强基层人大干部队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要尽量设专职,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大工作干事,并明确为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待遇,真正使基层人大工作有名有实。同时,要加强乡镇(街道)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干部交流。
三要落实基层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主席待遇。基层人大工作经费要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对于工作经费的项目、数额应进一步细化、量化,以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切实解决好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的待遇问题,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科学合理对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工作进行安排。从实际情况看,基层人大干部平时不承担部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不现实的,但对他们做人大本职工作之外的工作安排,要更加科学合理一些。一方面参与中心工作,不能使其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过于矛盾与尴尬,防止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另一方面,做人大工作与做中心工作的时间安排不能本末倒置。使基层人大专职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从过多的党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大部分精力或者至少是一半以上精力集中在做好人大工作上。
(作者:伊福泉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