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用中心参加2022年大连市在线访谈全面解读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
4月28日,市信用中心副主任刘宁、信用信息应用部副部长张国威参加了2022年大连市“在线访谈”,围绕《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和介绍。
《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2月8日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3月31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分别从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社会信用行业发展、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访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一一回复,重点回答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信用主体可享受哪些权益、如何进行信用修复以及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十二项问题。通过《条例》的解读,将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企业及公众对《条例》的了解,同时,持续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信用力量”。
编辑: 大连市信用中心 来源: 大连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