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引入第三方审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合同监管方式,通过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严格合同审查,防范履职风险,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借助“外脑”,提高合同审查专业性。按照竞争性原则聘请我市某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对《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全省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列入备案范围的复函》规定的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内的九大类合同进行审查。充分借助律师的专业优势,把握好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合同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监管前移,着力形成监管合力。根据《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格式条款之日起30日进行网上办理备案。但是部分行业如商品房买卖纠纷问题尖锐突出、公众反映强烈,又存在合同“备案后修改难”等难题,因此,经多次与市房管部门协调沟通后,决定从今年开始,借我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施行之际,实行“律师审查、三方确认、最终备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铺开,统一审查途径,提前介入,提前减少纠纷。
三是构建平台,多措并举确保实效。第一时间建立格式合同交流微信群,畅通合同审查流转渠道。目前,已召开5次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方评审会议,初步理顺备案流程。下一步,将借助律师专家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拓展格式条款审查类型,提升合同监管质量,力争通过让第三方参与依法行政、服务矛盾化解这一创新举措达到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双赢”效果,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