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项甬舟区域标准通过专家审评
近日,由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气象局、舟山市气象局共同提出的首项甬舟区域标准--《港口作业气象预警等级及图标》顺利通过专家审评。
为落实国家长三角发展战略,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甬舟区域协同发展、协同创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方面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今年年初,甬舟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着手探索制定甬舟区域标准。通过深入调研,选定以宁波舟山港港口作业气象领域为契入对象,意向制定首项甬舟区域标准。期间与两地气象部门沟通对接后,四个单位开始共同组织制定《港口作业气象预警等级及图标》区域标准。
审评会上,来自浙江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内容和编制情况的汇报,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专家组认为,该项标准的制定能为宁波、舟山范围水域引航、航行、离靠泊及港区作业提供各种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能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优化港口运营条件,提升宁波舟山港竞争力,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