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学习公务员法活动
根据普陀区环保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扎实落实“严守纪律、端正作风”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近日监察支队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政治学习活动。
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在“专项活动”这一特殊时期重点学习《公务员法》中关于义务、惩戒等章节,旨在时刻提醒大家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明确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只有充分履行义务,才有资格享有相应的权利。支队全体成员要干部带头,党员表率积极主动地承担为民服务的责任,不断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只有学法才能懂法,通过学习教育活动,队员们对《公务员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能够让自己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进一步增强了公仆意识,为树立良好环保执法队伍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水平。
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