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统计局关于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省级试点增加工作加分的请示
蓬溪县统计局
关于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省级试点
增加工作加分的请示
县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应用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办函〔2016〕14号)精神,蓬溪县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县。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普查中心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试点工作要求,对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以发现问题为核心,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一年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达到了发现问题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省级试点工作要求,成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研究工作措施,召开工作会议,加强检查督促。
2、主动与工商、编办、民政部门联系沟通,调研部门资料提供内容,了解网络交换资料不完整的原因,希望部门网上登记资料尽可能完整,保证部门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
3、及时登录省部门资料交换平台,查询登记资料,导出单位信息,同部门交换来的资料进行整合、比对,形成分乡镇的新增、变更、注销的单位名单。
4、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乡镇名录维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先后召开四全县“五证合一”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掌握平台操作、单位清查现场访问核实技巧、具体问题如何处理。
5、及时安排单位现场核实工作,确保部门交换平台上的498个新增单位、99个变更单位、76个注销单位全部实地调查清楚,做到单位真实、信息完整,严格按照基本单位名录建设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单位的现场清查核实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我县各类单位处理完成率居全省前列。
整个试点工作省统计局普查中心黄志贵主任先后多次到蓬溪指导检查工作,并亲自安排我县武引工程项目统计入库事宜,完成了市级领导要求的开工就入库要求,特别是他与肖县长交换意见时说,蓬溪县利用试点的机会,极大推动了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和单位入规入统工作质量,通过此次试点,为全省2018年全面开展基本单位名录部门登记资料的应用和“四经普”清查工作发现了问题,探索出了好办法,积累了好经验。
根据县目标考核办法,符合加分条件,请予审核并增加2017年度目标考核分5分。
蓬溪县统计局
2018年1月12日